国家级:
1、镇团委被团中央确定为1999-2001年度“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”。
2、陈建照同志当选为团十四大代表。
省级:
1、1995年,镇团委荣获“全省推优工作先进集体”。
2、2000年,镇团委被评为“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”。
3、2002年,紫泽村团(总)支被评为“福建省五四红旗团(总)支部”。
4、2002年,陈朝阳同志分别被评为“福建省十佳基层团委书记”和“新长征突击手”。
5、2003年,镇团委被评为“先进单位”。